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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印发《202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创建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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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建消发〔202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吕政韬,联系电话:029-63915727

电子邮箱:sxjstxfc@126.com

附件:《202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树立新理念、谋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不仅事关建设工程本质安全,而且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依规、全面扎实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做好今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今年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十四五”规划为纲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推动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政策体系

 

(一)完善《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规范特殊行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组织程序,指导、督促各级住建部门规范、有序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和抽查工作。

 

(二)梳理住建部门工作职责,明晰行业监管责任边界,明确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监督指导,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对已办结案卷,采取网上后台抽取或查阅纸质资料,对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执法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抽查率不低于5%,以评判执法能力和工作质量。对执法、审批等方面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设区市、县(区)住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设区市级住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对该地区审批的案卷实行时段每卷必查。

 

(三)构建系统全面、支撑有力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归档标准》《城市建设工程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选型与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出台《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要点》等行业消防设计文件。

 

二、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四)依法加强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其他参建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主体责任。

 

对建设单位违反4类消防法律法规(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报验收备案、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处罚形成闭环。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或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不执行规定要求的消防技术标准非强制性要求的,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审质量每半年抽查一次,比例不低于5%。

 

(五)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完善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六)同消防救援部门紧密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工程建设消防质量。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宽进严管,严查虚假、失实检测报告,采取函告处理、限制从业等措施,确保竞争有序、诚信执业、高质服务。

 

(七)认真贯彻《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跟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等重点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设

 

(八)启动消防审验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充分融入工程审批改革平台系统;推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管理电子化;完善建筑行业单位信息采集、调整、更新,畅通部门共享渠道,加强数据安全。对违法的有关参建方,将处罚记录、限制从业等信息,网上推送信用平台。

 

(九)加强省级消防技术专家队伍管理,落实建设、设计等网上动态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专家,一经核实,强制退出。

 

四、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

 

(十)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消防审验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加强消防审验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十一)按照“培养配备住建系统自有人才为主、邀请聘用专家为辅”的工作方向,建立科学严密、富有特色、实效明显的培训考核体系,使从业人员熟悉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具有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业务技能,符合现实工作需要。2021年,各地市组织不少于2次的专业技术培训。

 

(十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省厅将适时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审查验收现场观摩会、座谈答疑会、政策宣贯会、标准培训会等,促进住建部门管理人员及工程建设主体履责能力、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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