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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印发《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创建时间: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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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实际,近日,省住建厅制定印发了《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从五个主要方面,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建筑施工有序生产。坚持分区分级复工和监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开复工措施。加强现场防疫管理,实施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加强工地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实行现场消毒制度。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坚决防止麻痹思想,积极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水平。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攻坚,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问责力度。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研究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细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法,利用保险业的风险管控和经济赔偿功能,切实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大力推进施工扬尘综合管控,提高扬尘防治工作成效。积极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防治体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为标准,不断提高建筑领域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常态管理,加大惩戒力度,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污染严重的施工项目和参建单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持之以恒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创建优质工程“长安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年度各项工作之中,引领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安全专项治理和施工扬尘防治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来源: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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