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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关于办理城建档案移交有关事项的通告

创建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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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发现有个别档案服务企业在承揽相关业务时散布“只有通过档案服务企业才能移交工程档案”“只有通过指定档案服务企业才能移交工程档案”等虚假信息,并在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办公场所周边实施强拉揽客等违规行为,扰乱城建档案移交工作环境,损害城建档案馆形象。为澄清虚假信息,还原客观面貌,特公告如下:

一、西安市城建档案馆依据《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等法规、标准开展城建档案接收工作,并对外公布相应的业务标准、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无偿为企业提供城建档案整理咨询、指导培训、移交办理等业务服务。

二、城建档案整理移交事项不是国家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建设单位是城建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完全有能力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办事指南等依据文件,开展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著录及移交等工作。

三、西安市城建档案馆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企业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城建档案整理、声像档案拍摄、档案报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业务咨询电话,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87454374;声像档案:89623001;培训预约(传真):87263072。

五、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提醒广大企业、群众提高警惕,如发现有任何企业或个人以指定档案服务企业、市城建档案馆或相关工作人员等名义从事城建档案整理、声像档案拍摄、档案报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请立即向市住建局机关纪委投诉或向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反映。

六、问题反映及投诉渠道。市住建局机关纪委电话:88668158,市城建档案馆电话:87263072,信函地址:西安市欧亚六路1号西安市城建档案馆324A室收,电子邮箱:xazjj_dag@xa.gov.cn。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服务大厅对标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采取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核、限时办结服务方式,实现一窗、一站式无差别受理,以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以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为目标,持续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感谢办事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全体职工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依托一流服务设施,竭诚提供更加优质档案服务。

 

附件:城建档案业务办理一码通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城建档案业务办理一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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